2007年國家公務員申論真題解答參考答案
土地項目管理審查內容
1、界定階段
項目的界定直接影響項目是否能夠實施,因此在界定時一定要把工作做細。
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做:
(1)要求統一思想,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,著重分析:一是要不要整理;二是整理的范圍;三是有哪些重點難點的問題需要解決。
(2)提出申請,到有關部門了解整理區是否符合各種規劃。
(3)劃定項目區范圍,對項目區進行土地利用現狀測繪,統計整理區各地類面積,明確土地使用權屬。土地測量單位的選擇應實行招投標制、合同制。
(4)項目區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,村、鎮建設規劃做好銜接工作,防止界定的項目區土地被移作他用。
2、計劃階段
計劃階段的目的就是要通過可行性研究完成項目的立項。為達到這個目標,需要做好大量的工作。
(1)要對項目管理者進行構思確立,因為每個項目區地理位置的不同性,決定了項目區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權人員的不同,因管理機構的選擇性使項目管理者構成發生變化,因此,對每個項目的建設管理者要進行選擇(主要指監理單位的選擇和隨項目區所轄的鄉、村變化而對管理者進行的選擇)確立。
(2)要做好前期政策處理工作,因項目實施內容與政策處理關系密切,若政策處理得好,實施內容能按計劃完成,若政策處理不好,則計劃會落空,因此,政策處理能否到位,將直接影響項目能否可行,直接影響施工的進度。政策處理的工作可以按以下原則分工:項目區本村范圍內的政策處理由村一級組織負責;涉及到村與村之間的矛盾由鄉(鎮)負責協調處理;涉及到鄉(鎮)與鄉(鎮)之間的矛盾由國土資源局或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處理。涉及到項目建設確實需要拆遷補償和損壞賠償的,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制訂統一的政策和具體的標準,由村一級申報,經鄉(鎮)一級審查,縣級國土部門認定,按政策和標準給予補償。
(3)專業內容的籌備工作分為以下六個方面:
①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可根據村里的要求,通過鄉一級政府確認,按土地利用的現狀,通過土地的勘察、測量,計算出土地利用分類面積,為可研編制提供依據,落實編制人員或單位,編制出可行性方案,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,邀請有關專家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論證,確定項目的立項與否。
②項目確立后,由國土資源部門按申報的程序負責申報立項,經批準立項的項目,實行公告制以增加項目建設的社會透明度,也可增強群眾監督的力度,避免暗箱操作。
③由實施管理者通過招投標選擇規劃設計單位,對項目建設進行規劃設計,在規劃設計時應充分考慮,該項目涉及的每個行政村的具體情況和地形地貌特征,將規劃設計返回到各村進行討論修改,確定后進行投資預算,分解到以村為單位,并根據規劃和預算,由鄉(鎮)組織,按標段標的在30萬元以上的工程經過招投標管理機構公開招標,選擇施工單位,標的在30萬元以下的可選擇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。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確定參加投標施工單位的資質要求,由招投標管理機構審查報名單位的資質。標段以行政村為單位。
④由項目實施管理者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工程監理單位,并委托監理單位對項目的進度和質量進行監理。
⑤加強合同的簽訂與管理工作。由國土資源部編制規范標準的合同文本格式,簽訂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條款,由項目實施管理者與測繪部門簽訂測繪合同;與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;與監理單位簽訂負責項目的建設監理合同。由項目實施管理者與施工單位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。
⑥加強權屬的管理:各村根據土地整理區的范圍,按權屬面積登記造冊,并作為權屬管理的依據,整理后有權屬變更的,在行政村范圍內的相對變更(指集體土地)由村級組織負責調整,涉及到插花地需在村與村之間調整的,由鄉(鎮)負責協調,涉及到鄉(鎮)與鄉(鎮)之間需要調整的,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或縣(市)級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調整。以確保所有權或使用權者的利益,防止產生因土地整理而引起的土地糾紛。
(4)確定投資方案和項目建成后獲得的折抵建設用地指標的分配,加強指標管理。按“誰投資誰獲益”原則進行指標分配:一是由縣級財政全額投入建設的項目,獲得的指標全部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集中管理;按非農建設項目的需要,統一安排使用,批準使用時收取的折抵指標成本回收款全額給財政;二是由鄉(鎮)級財政或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全額投入建設的項目,獲得的指標,由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集中管理,該鄉(鎮)或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有非農建設項目審批需要使用指標時優先安排,若不需使用該指標或指標有多余時,可以通過經濟杠桿調劑給其它鄉(鎮)或縣市重點項目的建設;三是由縣(市)級財政、鄉(鎮)級財政或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共同合作投資建設的項目,獲得的指標可按投入的比例進行指標分配,或通過經濟杠桿進行分配,指標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集中管理安排使用。
(5)加強新增耕地的管理:通過土地整理后增加的耕地面積原則上由原土地使用者使用,也可由村一級集體組織,在補足建設中占用的耕地使用權者的面積后,集中承 包給經申請的承包者經營者。
3、實施階段
在項目的實施階段主要加強工程質量的管理和工程進度的管理,及時支付工程款,同時要通過一些制度的建立和執行來規范管理工作。
(1)工程進度管理:在招標投標時,要求施工隊伍在標書中詳細編寫出施工組織設計和保障措施,編好網絡圖,開工前落實管理人員、施工人員、機械設備。監理可通過對這些措施的落實情況來控制施工進度。不能落實、按時開工的,監理有權要求更換施工隊伍,新的施工隊伍可以選擇該標段招標時確定的后備中標單位。
(2)工程質量管理:由國土資源部門制訂出土地整理規劃與設計規范;土地整理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和監理規范。各省、各地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,按照這些規范,對項目建設進行質量控制管理。凡質量不符合要求達不到標準的,監理有權簽發監理通知書,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和返工,對監理不力的監理單位,國土管理部門有權撤換,并追究其由此而造成的損失。
(3)資金管理:由項目法人負責控制資金投入和預算的執行情況,項目法人應嚴格按照經評審論證后的規劃設計、投資概算進行投資控制,以避免盲目的和被動的追加投資,給投資者造成很大的壓力,資金的撥付、使用按資金使用制度執行。
工程款的支付總的原則按合同執行,在支付進度款時,由施工單位填寫工程結算支付申請表,按合同規定開出正式發票,并附工程量清單,經各村負責管理的人員簽字確認完成的工程量,送所在鄉(鎮)負責管理的人員簽字,報監理公司認定,監理公司認定后出具工程款支付憑證,再報國土資源部門批準,從財務直接將工程款劃入施工單位賬號。這樣既能保證資金能及時安全到位,又能確保工程的質量和進度。
(4)制度管理:通過各種制度的建立和執行,可以使項目管理走上一條規范的道路,因此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是很重要和必要的,在項目實施階段應建立以下制度:
①項目管理實行項目法人制。實行項目法人制可以按項目落實管理責任人,由項目法人負責控制投資進度、額度、操作起來比較方便,在實施過程中,可以較快地處理遇到的一些問題,例如:在實施過程中經常會碰到一些小的工程量的調整和變更,變更單由項目法人負責簽署后通過監理公司直接通知工程隊,而我們目前的管理方法是行政式的,也是比較麻煩的,需逐級上報,層層鑒字,一張單子多至7、8個人簽字,少則3、4個人,時間需要1-2個星期,甚至更長。這種管理方式效益很低,往往會耽誤工期,造成機關作風拖拉。因此,實行項目法人制是很有必要的,由項目法人對該項目負完全責任,由項目法人全權處理項目建設中的實際問題。出了問題追究項目法人的責任。
②承包單選擇實行招投標制。對項目的地形、面積測量、規劃設計、工程監理、工程建設實行招投標制,使項目實施全面走向社會化、市場化管理,同時也可避免選擇承包單位時出現腐敗現象。
③項目實施實行合同制。經批準的建設項目,經招投標確定的各個承包單位,全部實行合同制,工程建設的工期、質量目標,工程價款的結算及獎懲措施,撥款的方式、糾紛的處理都要依據合同來執行。
④工程進度質量管理實行監理制。目前負責管理土地整理工作的人員都是一些行政人員,對工程建設質量如何控制都不懂,對一個項目的建設,工程質量的好壞只是通過視覺來判斷,這樣就會給工程質量的控制管理留下漏洞,工程建設的質量就難以保證,通過監理,并按監理規范進行監理,既可以大大提高工程建設的質量,又可以大大減輕來自外界對國土資源部門的壓力。
4、驗核階段
(1)項目竣工實行驗收制.項目建設竣工后,必須組織各級驗收核查和整改工作。首先由施工隊組織自驗,發現的問題可以及時糾正;自驗合格后,再由監理方組織進行初驗,提出核查意見后由施工方進行整改。待整改完成后,再由縣級土地整理驗收小組組織各相關部門的專家進行驗收,合格后再報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終驗。
(2)資金結算實行審計制。凡竣工項目經驗收合格后,資金的結算必須通過審計單位審計后再進行結算。經審計可以避免浪費國家或地方投入的資金,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更大的作用。
(3)資金使用實行監督制。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是否按合同執行,資金的使用、撥款的方向是否正確,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規定,必須接受財務的監督。凡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和不符合支付渠道撥付的款項,財務有權拒付,以確保資金能及時、安全到位,防止出現差錯而引起糾紛。
5、交付階段
(1)項目完成后實行交接制。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,舉行交接儀式,建設管理告一段落,由業主負責對項目的運行進行管理。以便明確界限、時效,從交接的那天起計算質量保證的期限。
(2)工程實行質量保證制。項目建設工程質量的好壞要看運行的結果如何,因此必須實行質量保證制。施工單位在結算工程款時,投資單位應扣留工程款總額的10%作為質量保證金,如發現工程建設存在質量問題的由施工單位無償負責修復,否則質量保證金不予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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