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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國家頒布的公務員錄用考試有關規定,經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、上海市人事局研究確定,2008年上海市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如下:
一、本市各級機關公務員職位的合格分數線,按照《申論》、《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》和一門專業科目考試總成績,從高分到低分排序,以每類專業招錄職位總數3倍的比例,分類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: 1、政法類職位分數線為三門總分138.5分; 2、綜合管理類職位分數線為三門總分126.1分; 3、經濟管理類職位分數線為三門總分124.4分; 4、財務管理類職位分數線為三門總分112.6分; 5、信息管理類職位分數線為三門總分127.4分; 6、城市建設管理類職位分數線為三門總分121.9分。
二、本市法院系統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合格分數線,按照《申論》、《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》和《政法》三門總成績,以及考生報考職位意向,從高分到低分排序,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政法類總分118.5分。
三、本市公安特警職位合格分數線,按照《申論》、《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》和《政法》三門總成績,以及該職位特殊技能的要求,從高分到低分排序,確定合格分數線為政法類總分80分。
四、本市司法(監獄、勞教)系統人民警察政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,按照《申論》、《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》和《政法》三門總成績,以及考生報考職位意向,從高分到低分排序,以招錄職位總數3倍的比例,其中男性合格分數線為政法類總分112分,女性合格分數線為政法類總分130.3分。報考該系統的財務管理和信息管理的專業類職位,仍按第一條第4、5款規定的合格分數線標準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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